类似这种问題,不局限于成都烧烤摊,而是一切『走夜路』之类的话题下,一直都很容引起口角,而且各执一词的原因在于,人往往容易混淆社会共识和个人决策之间的区别。
社会共识是一个应然的事情,由社会流行的观念、法律法规等共同引导而形成的。比如说法国巴黎周边的SaintDenis区,里面社会矛盾复杂,治安非常差,游客经常在里面被打被抢,属于巴黎臭名昭著的乱区。
那么这片区域還是法国的领土么?是的。
法国的警察应该保护当地秩序么?应该。
法国人和游客是不是有正当的在当地不受威逼行走的权利?有的。
假如有人在里面被打被抢了,是谁的责任?当然是法国政府治安不力,游客和公民沒有责任。
这些全是社会共识,但是你问我给定这些共识,我愿不愿意住这里的旅馆,我不愿意。
为什么沒有责任,沒有错的事情我一定要做呢?这是另外一个问題。
人行横道上是绿灯,但是眼看左边飞驰一辆卡车,司机根本不停,这个时候我坚持走人行横道,是没错的,是沒有责任的,但是我真的要这么做么?我可以选择不做这件事情,并不是沒有错、沒有责任的事情我就一定要做。
有人可能说要是都像你说的如此,『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那是不是会事实上造成自己遭到更多的约束呢?等同于变向的规训和社会压力,这还是很多弱势群体所关注的问題。我有权利,我要行使,冲破这种可能的规训。
然而行使权利,本身也构成了风险和表达之间的权衡——你是否愿意为了表达的自己的意愿,去承担一定的风险。
其实这里面的「危墙」和『风险』其实并不是一个0和1的变量,而是连续的。
就拿吃烧烤做为例子,就说城乡结合部的小烧烤店,大多数情况确实全是安全的,但是也有少部分情况,有人酗酒打架,像成都这家摊子,那就更严重了。也便是『半夜2点去烧烤摊』这件事情本身确实是有一点风险的,就像刮风下雨冰雹一样,属于自己无法控制的自然灾害。那个体决策的时候,可以衡量自己取得利益和自己应对的风险。
比如要是很想吃烧烤,可能也就去了;要是想吃的程度一般,那可能一看凌晨两点,也就不去了。因此世界上沒有真的*对『危墙』,也沒有*对的安全,这全是权衡。就像中国的很多企业,开拓进步中国家市场,非洲的一些战乱国那还是有员工去的,那难道不是危墙么?难道说员工在战乱国被劫持,是员工自己的错误和责任么?当然不是。但是员工还是在衡量了利弊之后(辞职、要求调动、海外补贴)等等之后做到了自己的决定。
总之,自己是不是有错,是不是有责任,和自己要不要去做它,是完全独立的两件事情。具体到烧烤摊这件事情,其实也沒有必要互相教育『烧烤摊是安全的』或者『烧烤摊是危险的』,这方面我认为大众由于经历不同,彼此是挺难共情的,或者说彼此的信念差距可以是很大的。
我可能比大多数知友们大一点,是经历过上个世纪90年代初非一线城市的社会治安环境的。当时是什么样呢?学校附近有一条沿河的路,烟火气特别足,多种小卖铺,热腾腾的包子。看着河里捞出水淋淋的灰白尸体那样的事就不展开了。就说轻的,有次大清早的,两拨十八九岁的人抢一笼包子,然后打了起来,一方吃亏了去叫人,最后十几个人在里面,包子铺完全被打烂了,之后这家非常不错吃的包子店就关门了。至于打的头破血流的械斗和街头挑衅的盲流,虽然不能说常见,但是*对是见怪不怪。当时的火车站便是龙潭虎穴,和任何人都不要说话,速度快利用是当时的共识。
见识过这些,你告诉我凌晨两点的烧烤摊安全,倘若这个摊子在五角场那我信,假如是在其他的县市,尤其人口流动频繁,警力紧张的旅游城市,我是真不信,或者说不愿意刻意的让自己去相信——由于我见过过去的常态是什么样子,不把治安好当作理所当然,故此心里总会提着这么一根神经。但是要是是一部分晚一些出生的,随着经济的进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包括警力的增加,从自己开始自主行动之后,社会治安就已经大大好转了,可能真的会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半夜出去怎么玩都可以,那么成都的事情就会提供巨大的震撼,感觉自己一直至今的印象破灭了。
因此『安全不安全』其实不是一个客观概率,而是一个主观概率。从某种意义上,人人全是贝叶斯信念更新的,严重遭到自己的经历和吸收的信息的影响。因此各自按照自己所认为的概率,做到『去還是不去』的决策就好了。
很久以前跟两个工友去宵夜摊吃宵夜,旁边一群人经过,其中一个弹了个烟头落我工友身上,我赶紧把烟头拍下来喊了一句“我X,烧了人了嘿!”话声一罗落那边十几个走过来把我们哥三围了。丢烟头的人过来骂骂咧咧问:“是不是不满意!”我们哥三屁都不敢放一个。直到人家骂骂咧咧走了为止。看得出那帮街溜子全是喝高了的。下手不会有轻重,真打起来必定是我们三个吃亏,属于赢了进班房输了进敛房的情况。你说我当时如果不出这一声,把烟头拍下来即使了,也就沒有什么风险,顶多也便是工友缺失一件衣服的事,出了这一声,反而三个人都冒了不必要的风险,值当不值当呢?
同样还是很久以前,在成都东山口见到一小子(某个少数民族的,懂的都懂)在地铁口摸一女的提包,跟我错身而过的时候我伸手一晃,把那小子的好事给坏了。接着两个壮汉向我逼过来,用我不懂的语言叽里咕噜骂我。我当时只能把背上电脑包往下一摘挂左手,侧身站了个马步,还是一句嘴不敢回,但当时已经是做了跟他们打一架的准备了。由于知道这帮哥们身上全是带刀的,而我手无寸铁,动起手来只能靠这联想电脑替我抵挡两下,然后能把小命保下来即使走运了。幸好这两位也只是奔着挣钱去的,看我沒有激化矛盾的想法就走了。至于前面被摸包的女的跑的极快,我也不知道她跑哪去了。回头想想她那提包里估计也没几百块钱,我冒这么大风险给她挡这事到底值当不值当呢?
在学校的时候见过两次在街头抓到扒手和抓到偷单车的窃贼的情况,虽然扒手抓到了,但无一例外的事主都不愿意为这事跑一趟局子,结果两次全是私刑解决——一群人直接动手把扒手和窃贼打个半死后散了。你说当事人全是这态度,见义勇为变成违法暴力收场,是不是值当呢?
说这几个事只是说明一些大众都知道的事实——
1.出门在外遇到暴力犯罪的风险客观存在,尤其是在治安不好的地区和深夜时间犯罪风险会大幅度变高,不管男女都需要做好充分的预案。
2.见义勇为有很高的实施风险,不能够指望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替你承担过高的额外风险,同样的见义勇为也存在一定的激化矛盾造成当事人更大缺失的可能性,未必会是当事人希望见到的。
3.在上述事件中被救助的当事人虽然是回报方,但并不乐意为见义勇为承担任何额外的成本——从以身相许到挺身作证乃至去派出所做个笔录都不愿意。将心比心也就更不能对见义勇为有更高的期望。
故此女性凌晨在烧烤摊这不是对错的问題,而是你有沒有能力承担相关的风险,面对风险是不是有能力承担相关后果的问題。至于把自己的人身安全寄托在有人见义勇为帮你挺身而出这种事情上,则更是很傻很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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