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不可能啊,垄断是核心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商标/专利的目的是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市场上不遭受不正当竞争,商标/专利这两个东西本身和垄断就有一定冲突的,我辛辛苦苦运营起来的品牌,为什么要让别人摘桃子?
但是这个问題不大,但是我们拿潼关肉夹馍来说好了,这只是一个商标,别人只是限制你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也仅此而已,并不能限制商家制做销售潼关肉夹馍,你可以任然可以使用张氏肉夹馍,李家沱肉夹馍,这全是可以的,这和垄断本质上就不是一个东西。
而垄断的核心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来打压/打击他人的合法/正当的市场竞争,但是这件事情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大的民愤呢?个人感觉其最根本的原因是这类带有地理标志的产品,或者已经在市场上大规模使用的商标/品牌,为什么能够被注册为商标,此类商标的注册方式/渠道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正当/合理这才是我们应当关注的重点,一旦这类商标最后被判定为无效,则任何的后续此类公司的操作也就跟着沒有着力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运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得到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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