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常见的两种不同的人员,不仅仅是名字中的两字之差,在方方面面都有巨大的差异。
一、定义不同
特种作业人员定义:是指直接从事特殊种类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的种类主要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定义: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作业种类主要包括特种设备相关管理、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气瓶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客运索道作业、大型游乐设施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安全附件维修作业、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二、颁发部门不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三、合理期和复审不同
特种作业操作证主管部门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特种作业操作证合理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主管部门是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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