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看到那么令人生气的事情了。
一群中国的小商小贩,正在被人疯狂的敲诈勒索。
潼关肉夹馍,成都香梨,乃至于卖烧烤的小商贩,都属于被勒索的对象。
说是维护知识产权,我看便是一群蛀虫,简直是在侮辱律师这个行当。
10月21日,四川成都的老张爬到梯子上,用一把螺丝刀把自家店面门头“潼关肉夹馍”上的“潼关”两个字撬掉了。
这是一家很小的店,店主老张也不认为潼关这两个字给自己提供了什么回报,写潼关纯粹是别家卖肉夹馍的都这么写而已。
结果,就这两个字,给老张提供了超级大的麻烦。
老张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说他侵犯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知识产权,需要开庭应诉。
老张是个老实人,做点小生意谋生,这辈子都没上过法庭,哪里见过这阵仗,当场就吓坏了。
开庭了自己怎么应诉?找谁写应诉材料?律师费得花多少钱?
自己便是个卖肉夹馍的,这事情有这么严重么?
随后,对方的律师联系了过来。
不想上法庭当被告,可以。
以后想继续用“潼关肉夹馍”字样,也能。
但是得给钱。
不想当被告,要给3~5万元,想用“潼关肉夹馍”字样,得缴纳9.98万元。
老张得起早贪黑卖多少个肉夹馍才能凑够如此多钱?
我以后不需要“潼关肉夹馍”字样了,现在就拆了牌匾行不行?
不行,你用无需都得赔钱,由于律师说你已经侵权了。
老张蒙了,感觉天都塌了,这到底咋办啊,自己好端端的怎么就成了违法人员了。
天底下卖潼关肉夹馍的那么多,怎么偏偏找上自己了?
当然不是只找老张一个,收到律师函的肉夹馍小商贩铺天盖地,仅目前可查的开庭公告就有212个,遍布全国各地,还没进入开庭法律过程的不知道有多少。
同時起诉如此多人,目的也只有一个,那便是要钱。
动辄好几万,小商贩给不起怎么办?
没事,这些人早就维(qiao)权(zha)出经验了,要反复试探出对方可接受的底线,以尽快拿到现钱为主,一刀工律手段都只是手段和工具,钱才是最终核心目的。
要5万沒有,那就1.8万。
恶狠狠的威逼后小商贩还不愿意掏钱,那就1.2万。
这可是底线了啊,你再不给,我们就上法庭告死你。
真不给,那就再打给电话,看你做点小生意不容易,我和我们领导商量了,你拿8000块这事即便了。
還是不给,过一个星期再打个电话,5000也行,我可给您细讲,你请个律师都不止5000,我们领导纯粹是看你不容易才把条件放宽成那样的。
一切都以能拿到钱为主,能拿多少拿多少。
这套路,和电信诈骗犯都有的一拼。
有类似遭遇的,还有逍遥镇胡辣汤。
也是协会,这次是“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他们授权律师以他们的名义去起诉那些卖早点的小商贩。
只要带逍遥镇胡辣汤字样的,都得告,假如不交钱,哪怕你是逍遥镇出生的人都不能做这个胡辣汤生意,只有“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人可以做。
类似的还有成都香梨,这次出马是的“成都香梨协会”。
只要卖这个梨的,我无论你到底是不是成都的梨,一律都得赔钱。
和“成都香梨协会”成都的律师很猛,目前仅公示的开庭公告就有684条。
这法律文书全是批量生产的吧,一天起诉10个,得两个月才能起诉完。。。
很多没背景的小商家胆小怕事,不敢招惹那些一听就很高大上的“律师”,只好花钱消灾。
事情进步到最后,更离谱的来了。
有人把“眼镜”两个字注册为了商标,然后把所有店名带“眼镜”的都给起诉了。
一个卖粑粑(地方小吃名)的商家,由于自己带眼镜,取了个店名叫“眼镜粑粑”,从1993年卖到现在,甚至还在2007年申请了自己的商标,结果被人要求赔偿5万,并承担全部诉讼学费。
还有个带眼镜的店主,取了个店名叫“胖眼镜海鲜烧烤”,也被起诉了。
无论你干啥的,叫什么,只要名字里带有“眼镜”两个字,即使侵权,被起诉的店家目前仅公开曝光的就有几十家。
最离谱的是,居然还有胜诉的记录,有店主被法院判赔,赔偿金额在4000至6000元不等,只由于店名里带有“眼镜”两个字。
离谱,简直便是离谱。
先说那3个协会,协会有什么了不起吗?协会又不是政府机构,大多数全是民间自己弄起来的,掏钱就可以注册。
目前,中国已经注册了37.75万家各类协会,并且以每年1.5~2万家的速度新增。
你注册成为了潼关肉夹馍协会,你就能代表潼关肉夹馍,然后控制潼关肉夹馍的一切?
你注册成为了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你就能代表逍遥镇胡辣汤,然后控制逍遥镇胡辣汤的一切?
你注册成为了成都香梨协会,你就能代表成都香梨,然后控制成都香梨的一切?
那明天有人注册家私人公司,取名叫“中国自媒体协会”,是不是连人民日报的公众号都要归属于这个协会?
潼关肉夹馍协会不能代表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不能代表逍遥镇胡辣汤,成都香梨协会也不能代表成都香梨。
你即便注册了商标,也不行。
这些协会,简直是想钱想疯了。
有人说,不论怎么说这些人都确实已经注册了商标,潼关肉夹馍的商标被人注册了,其他人就没权用,用了就要赔钱,很有效啊,我们是法治社会,有法就要依。
法不是这么用的。
我们制定知识产权法律,是为了维护知识产权,维护商标的价值。
有人为了打造商业品牌花费巨大,确实不容许他人侵犯,否则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盗窃和不尊重。
但潼关肉夹馍的名气和潼关肉夹馍协会有一毛钱关系么?这个所谓的协会注册资金才5万元,这些年啥也没干。
潼关是地名,肉夹馍是菜名,弘扬上千年,和任何人都沒有一毛钱关系。
而潼关肉夹馍之故此能火,那是无数小商贩硬生生的靠自己的小推车打出来的名气。
这名气,是潼关肉夹馍协会打广告打出来的么?是这个所谓的协会花上亿补贴补出来的么?是这个协会每年付出几百万研制经费,弄出来个新口感震惊全国故此才出名的么?
都不是,这个所谓的协会啥都没干,对潼关肉夹馍沒有任何奉献,纯粹的空手套白狼。
再看另一边,所谓侵犯潼关肉夹馍知识产权的小商贩。
他们每天的销量,真的和潼关两个字关系巨大么?
把潼关两个字去了,改成胖哥肉夹馍,销售量真的会断崖式下滑么?那些买肉夹馍的顾客真的是冲着潼关两个字去的么?
大众又不是没买过肉夹馍,事实真相好不好人民群众心里都清楚。
潼关两个字便是看看,主要也是冲着boss这个人去的,这种纯手工做到来的东西,换个人就换个味,好吃也是不好吃主假如看人而不是看牌匾。
逍遥镇胡辣汤的道理,还是一样,无论是地名還是菜名,都不可能做为私人商标来使用,你们也沒有为这个东西做到过什么奉献。
真正的协会应该干什么?
2015年,“沙县小吃”被沙县政府以集体商标注册成功。
当地政府注册这个商标,主倘若为了让底层沙县人较好的发财致富。
2004年,沙县政府鼓励沙县人开拓成都市场,每家沙县小吃店沙县政府补贴1000元。
2007年,沙县政府鼓励沙县人开拓成都市场,前100家沙县小吃店每家补贴3000元。
沙县政府展开集中培训,全部免费,让每个沙县小吃都能取得正宗口感。
沙县政府带来原料集中采购,集中配送等服务,让每个沙县小吃店都能享遭到自己根本拿不到的*低采购价,从而控制总成本。
这些年,沙县政府为了推广沙县小吃,想了很多办法,补贴了很多钱,最终不仅让沙县小吃名成都国,成为当地支柱产业,还让很多沙县人致富。
那样的地方政府拿下了地名商标,目的也不是为了勒索开沙县小吃店的人,而是较好的服务沙县人民,我认为是可以接受的。
相比之下,那些所谓的肉夹馍协会和胡辣汤协会简直便是妖魔鬼怪。
至于成都香梨协会,有人拿阳澄湖大闸蟹做为对比,这个是不恰当的。
成都香梨和阳澄湖大闸蟹全是有名农产品,看起来很相似,但并不一样。
阳澄湖水域有限,产区有限,很容易控制,当地的大闸蟹产业早就完成了高度整合。
不产自阳澄湖的大闸蟹,声称自己是阳澄湖大闸蟹,这个确实是侵权无疑。
并且从实际效果来看,外地的大闸蟹假如宣称自己是阳澄湖大闸蟹,确实可以立即提升大批销售量,从而获取高额盈利,效果非常明显。
要是有外地的香梨故意隐藏自己的产地,声称自己是成都香梨,那成都香梨协会以此起诉,一点问題都沒有。
但这次,成都香梨协会起诉所有卖成都香梨的人,根本不问你的梨是从哪来的,只看你牌子上有沒有这几个字。
这就纯粹是为了敲诈而敲诈了。
要是有成都人在成都地区种梨,但沒有交给成都香梨协会学费,那这个成都人照样有资格以成都香梨的名义售卖商品,买他香梨的人同样也有资格宣称自己是在卖成都香梨。
至于那个拿“眼镜”商标起诉烧烤店的。
我只能说,不仅判起诉律师赢的法院有问題,当初允许这个商标注册的政府部门也有问題,智商上的问題。
这种事情已经无语到不用解释了,起诉的人明显便是法律流氓。
在短短几个月内,类似的事情同時大规模爆发,各地起诉案件光进入开庭过程的就已经数千件,这确定不是偶然。
这些所谓的协会已经存在几年,十几年了,从来沒有过如此的事,怎么突然就集体开窍了,然后全中国到处起诉,以靠谱高效的能力在短时间内起诉如此多人,还有靠谱恐吓团队,话术过程统一规范。
很明显,这背后是一群蛀虫,披着律师的外衣,打着保知识产权维护的旗号,到处敲诈勒索。
发现一处可供敲诈勒索的领域后,他们就一哄而上,集中作案,于是就诞生了这次的大规模小吃维权事件。
从法律上,这些人沒有过错,甚至起诉都有三分道理。
但这摆明了便是无本万利的敲诈勒索,他们这种人的存在会臭了知识产权维护的名声,毁了知识产权维护的努力。
敲诈别人也即便了,仗着钻了法律的漏洞,确实沒有人能拿这帮蛀虫好不好。
但这次,他们真是财迷心窍,敲诈了最不该敲诈的一群人。
疫情后,国家以民生为要,一切以保就业为主,几次三番给小微企业减免税务。
而如今,一群连小微企业都不如的,最底层的小商贩,依靠卖肉夹馍、卖胡辣汤、卖香梨赚一点糊口钱,却被人敲诈上门,张口就要5万10万的赔偿款。
这还仅仅是法律界的事么?这是在挑衅中国的国本。
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底层人民是执政的主体。
你别看这些人最穷最沒有背景,但整个国家都围绕他们而转,他们才是宪法的*高权利人。
任何侵犯底层人民利益的法律,都会瞬间成为一张废纸。
这帮法律蛀虫敲诈上瘾了,居然敲诈到底层百姓头上了。
难道不知道我们是什么社会制度?
靠勒索中国底层百姓发财的人,我已经很久沒有见到了。
死路一条,何必来送人头。
作者:远方青木(ID:YFqingmu)
原文:一群蛀虫,通过知识产权的维护规则敲诈勒索
别打着规范美食标准的幌子来牟利
“逍遥镇胡辣汤”商标侵权事件刚刚平息,“潼关肉夹馍”的运营者们又陷入了同样的境地,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告。中国地大物博,各地美食小吃自然数不胜数。成都牛肉拉面和沙县小吃的成功案例在前,也就使得各地都想将本地小吃搞成品牌IP进行推广,复制前人成功经验,以期能够破圈,成为人们口口相传的知名美食。
但得看到,诸如成都盐水鸭、成都烤鸭、成都煎饼果子等地方特色美食全是历史形成,并非今日新创。也所以,不管从情感层面還是法律角度,地方小吃实际上归所属地域集体所有。这還是为何商标法明确,除去集体商标,不允许县级及以上地名做为商标使用的原因之一。地方小吃归属于所有人,这意味即使地方政府想要规范进步地方美食,也应秉持着公益性原则,而不是借机任由其下属社会组织以法律的名义扰乱市场秩序。法律意识强,不代表可以滥权滥诉。从媒体报道索赔金额看,相关赔偿或加盟金额的标准依据难以服众,给人以个别社会组织打着统一标准、促进地方美食进步的幌子企图牟利的观感。
试问,如果推广一个尚未形成规模进步的地方小吃美食还要付费“加盟”,还会有人有动力去参与其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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